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了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评审出本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评审结果已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学院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赵老师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日(共3天)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540337053
办公地点:外语楼402
邮箱:1175441370@qq.com
详细名单请见附件:语言与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院初审名单
语言与人文学院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