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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5】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世界杯官网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二、评选条件

(一)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聚焦近一年落实国家及省级资助政策,在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方面有创新、有实效、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与做法。

(二)资助工作者典型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已获得过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中,毕业生材料统一以学生最后毕业学校为单位报送,不要在其他地市或单位重复报送。

(已获得过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

资助工作案例典型:1个

资助工作者典型:1名

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

四、材料要求

(一)内容真实、主题突出、条理清晰、语言简练,避免空话套话,杜绝抄袭(不得把往年度已报送过但未入选的材料重复使用,与历年案例典型汇编、网络文献比对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案例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个人典型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资助工作案例典型材料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撰写时如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无需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资助工作者典型材料要聚焦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材料要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四)所有材料须提交电子版(Word)+ 盖章扫描 PDF 版。

五、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按《2026年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报送清单和要求》(附件1),将材料打包发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的典型,须经二级学院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会议评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认后(职能部门须经处长办公会评审审议),在单位官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推荐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结果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校级推荐名单(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1个、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2名、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2名),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推荐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单位填写汇总表及推荐表(详见附件2-4),严格审核材料所列荣誉奖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在学院官网官微宣传资助政策和先进事迹,扩大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

附件:1.2026年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报送清单和要求

2.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4.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学生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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